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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盗窃财物,诉还是不诉?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在当前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检察院召开七旬老人盗窃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涉案老人年龄等因素,彰显检察办案的法律温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4月28日上午,鹿城区政协委员杨凌凯在参加该区检察院召开的叶某某盗窃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说道。

当天,该案在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听证室举行公开听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贤木主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法律专家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听证。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23日11时56分许,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鹿城区某小区附近路边,盗窃被害人蓝某某电瓶车坐垫上黑色手提包一个,内有100美元、3730欧元以及30000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总计约5.7万元。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等作了全面说明,并结合拟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及归案后表现等阐述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本案盗窃金额达5万多元,一般情况下不宜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但检察官认为盗窃不能唯金额论,应当综合考虑情节,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已满75周岁,又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涉案财物已被追回,取得受害人谅解,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

“你当时在拿包之前,有没有看到这个包里的东西?”“根据当时的客观证据,你是来回好几趟后才将这个包拿走的,你是出于什么心态?”“你一直说身体不好,是否有提交证明身体状况的证据?”……听证员发问环节,4名听证员就相关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向承办检察官、拟不起诉人及其家属进行了发问。


随后,经过认真评议,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宽容司法,体现了“谦抑慎诉”和“宽严相济”的刑法理念,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当前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老年人违法犯罪及权益保护等社会问题日渐凸显。鹿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涉老刑事案件中牢固树立人性化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履职、宽严相济,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涉老刑事案件办理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分案处理、审前辅导、诉讼陪同、社会调查、听证程序等方面规范办案流程指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听证员的意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陈贤木表示,当前老年人犯罪案件普遍存在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坚持“应听尽听”,开门办案,确保不起诉案件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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